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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 前些天跟高中社團朋友聚會唱歌,大家忽然發現,我這一屆已經高中畢業十年了呀!不約而同
地哼起「10 years after」這首歌......。

     要說到我的高中生活,到今天殘留在腦海裡的記憶,大約有90%都是社團生活吧!回想起高

一時第一次參加社團實在興奮莫名,而我的瘋狂人生卻也自此正式起跑!差不多在這同時,也把

「認真讀書」這四個字忘的一乾二淨了(到現在還是沒想起來)。

     不過在接著說下去之前,還得先交代一下國中時代聽到的「Remember 16」,當時因為很

喜歡這首歌,人生購買的第一張CD裡當然也有這一首。儘管當時不懂日文,卻硬是用強記的方式

練到能把這首歌唱出來。

     上高中後,15歲的自己總是期盼著能搞些名堂出來,好讓即將來臨的16歲留下美好的回憶,

也因為很幸運能在社團遇到很棒的知己,大家就越玩越瘋,離奇到連在補習班都可以招到新社員!

     高二的時候糊里糊塗當了社長,在社團招生時居然出乎意料地招到許多新血,甚至還有兩位女

社員!但由於學長(這種鬼社團不會有學姐)們幾乎上了高三都在拼課業,所有社務通通如同白紙

一般百廢待舉,卻也是激發潛能的好機會。俗話說置之死地而後生,我和熱血的伙伴們煞有介事地

寫教案、實作、畫海報,還跟學校申請張貼空間,把海報當作定期刊物一樣按照主題上刊,把社團

營造出完全不同的氣象!

      而為了體現前社長的名言--藝術是奢侈的!午休時間大家都到社辦集合「光合作用」-- 曬太陽

當午餐,把餐費省下來化做對於社團的熱愛。至於我,因為家裡帶便當的關係,所以是中午社辦裡

唯一有飯吃的人(副社長就很戲劇化了,他連續中午光合作用了好幾年,高三時家裡突然開始幫他

帶便當,結果他反而吃不下了,每天的課題就是找到人把便當吃掉)。甚至為了籌社費,大家放學

後還在每間教室撿保特瓶賣錢(當時一個空瓶可以回收1元),

     高三更加瘋狂,動不動就從位於東區聯合報附近的母校走到光華商場,逛完之後甚至還會繼續

走到台北車站或西門町,一切就只為了省錢,以及珍惜著永遠聊不完話題的氣氛。直到上了大學,

就算大家都念不同的學校,還是以頻繁到誇張的程度回母校聚會,甚至一起在司令台吃泡麵聊天

(當然吃泡麵的方法也很可怕),感情好的很。

     雖然在高中畢業以後陸續結交了不少朋友,但是在那個血氣方剛、直來直往的輕狂歲月中,一

群臭味相投的朋友所共同創造的記憶與友情,卻是永遠無法被取代的。還記得當初為了社團聯展,

不顧周遭的目光,上課一邊聽課一邊做作品;升高三時,因為不滿學校單方面以提升升學率為由,

專斷收回社團教室改為自修教室,怒氣沖沖地跑去校長室拍桌子......仔細想想,或許當年的我們並

不孤單,所以有著不顧一切向前衝的勇氣;縱使現在我們處於社會不同的角落,互相關心扶持的力

量卻不曾稍減,回想起一起瘋狂的16歲,誠如 "Remember 16" 的歌詞一樣:

 

   " まだ忘れたわけじゃないんだぜ      " 可都還沒忘記咧

     あの時の約束を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那個時候的約定

     同じ強さで 同じスピードで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還是用相同的堅強  相同的速度

     夢の途中 REMEMBER 16 "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朝向夢想前進的路上   Remember 16 "

 

     常有人感嘆:「當年年輕不懂事」,然而就我看來,若沒有經過任憑直覺輕率而為的年代,當

然難以體會縝密思量的重要,甚至容易忘記自己內心單純而坦蕩的直覺。所以相反的,我很珍惜自

己當年荒唐的歲月,而今十年過後,我仍然會用自己的方式,相信自己所相信的事,繼續的瘋狂下

去,而我親愛的伙伴們,是否也是如此呢?


   " 10 YEARS AFTER 10年後の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" 10 years after 10年後的

     私はどうしてるだろう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我在做些什麼呢?

     どんなふうに あなたを好きでいるだろう "     是怎麼樣的 喜歡著你呢? 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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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蝦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